**改变新乡,创业成就梦想!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活跃我市**创业氛围,激发全社会**创业活力,弘扬**创业文化,根据科技部、河南省科技厅要求,新乡市科技局联合新乡高新区管委会举办的中国**创业大赛河南新乡分赛区已开始报名。
新乡赛区设优胜奖项若干,*高奖励10万元,欢迎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踊跃报名参赛,期待您的参与!
大赛介绍
大赛主题:**改变新乡,创业成就梦想!
本次大赛是继2016年后新乡市科技局、新乡高新区管委会再次联合举办的第七届中国**创业大赛河南赛区新乡分赛区赛事。
大赛旨在营造全市**创业良好氛围、挖掘和培育****创业企业以及吸引**外地企业落户,打造推动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强劲引擎。大赛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由北京、郑州等地区**风投机构组成评委全程参与。
参赛条件
(一)企业具有**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二)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可以参赛)。
(三)企业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且企业2017年营业收入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四)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08年1月1日(含)以后。
(五)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7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6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企业只能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六)报名参赛的成长组企业,7月31日之前必须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对初创组企业不作此项要求。
(七)前六届中国**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大赛报名方式
1.自评符合参赛条件的企业自愿登录中国**创业大赛官网(网址:www.cxcyds.com)统一注册报名。报名企业在进行注册和统一身份认证后,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
注册截止时间:2018年6月10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15日
2.各县(市)科技局负责辖区内企业报名材料的形式审查,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企业确认参赛资格。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18年6月22日。
大赛报名流程
赛程赛制
本次大赛分为启动仪式、报名阶段、初赛、赛前培训、复赛、决赛、尽职调查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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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仪式
发布2018新乡市**创业大赛总体安排
时间:2018年5月31日
报名
报名渠道:中国**创业大赛官网www.cxcyds.com
报名截止时间:6月15日
初赛
初赛采取网络或会议评审的方式进行。
时间:2018年7月上旬
复赛赛前培训
组织入围复赛企业开展项目路演工作,提前与投资人进行对接,帮助企业提高展示和比赛水平;举办融资需求、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公司财务、路演PPT、商业模式梳理等各一系列相关创业培训活动。大赛配套活动均公益免费。
时间:2018年7月中旬
复赛
复赛比赛现场抽取比赛顺序,比赛形式采用“6+5”模式:参赛企业项目路演6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参赛企业将接受7位评委现场评分,去掉一个*高分,去掉一个*低分,5位评委平均分为选手*终得分,评分系统现场亮分,参赛企业现场签字确认成绩。复赛中成长组和初创组各若干名入围决赛。复赛后由**投资人进行一对一辅导,帮助企业快速成长。
复赛时间:2018年7月中旬
决赛暨颁奖典礼
决赛比赛形式同复赛。决赛成绩现场公布,并为2018新乡市**创业大赛获奖企业颁奖。
时间:2018年7月下旬
尽职调查
由大赛组委会组成尽职调查小组,对获奖企业和团队进行评估。
时间:2018年7月底
注:以上时间如有调整,以通知时间为准。
政策支持
一、资金扶持
对第七届中国**创业大赛暨第十届河南省**创业大赛晋级决赛企业给予奖励性补助。
二、创业投资和融资
鼓励大赛创投机构通过单独投资或联合投资形式对获奖项目进行投资。获奖企业列入“千鹰展翼”库,进行银行授信+股权投资选择+小额直投扶持综合金融支持。获奖企业列为“科技贷”业务优先支持对象。
三、政策扶持
(一)符合条件的获奖企业优先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进行管理和服务;享受新乡高新区人才扶持、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资金**支持。
(二)符合各类科技计划条件的,给予优先支持。
(三)获得创业政策、创业融资、商业模式、并购、股改和上市等方面的免费创业导师辅导培训。
(四)选择在新乡高新区和新乡高新电子商务产业园落户的企业,新乡高新区和新乡高新电子商务产业园给予一定时期免收房租等优惠政策支持,大学生创业者还可享受开业补贴。
四、配套服务活动
新乡分赛区组委会办公室在大赛评审期间将组织配套活动,为创业企业免费提供多元化服务,主要包括主题论坛、融资路演、展览展示、大企业对接等。
















































































































































































